經(jīng)常告誡千萬別簽對方的格式合同,否則出了問題會特別被動,但是也有人提出這事兒,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,因為在實際采購的時候,經(jīng)常會碰到比自己強勢的供應商,對方就直接要求,一定得使對方的格式合同,碰到這種情況呀,應該怎么辦?對此建議就是善用補充條款。如果不得不簽署對方的格式合同,那就通過合同后面的補充條款,把自己的不同意見清楚的表達出來,這樣也能起到保護己方權(quán)益的作用。對于采購合同管理,一定要記住最重要的這兩句話:
一、絕不簽署來自對方的格式合同。
二、如果不得不簽署,則擅用補充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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